南京城南,破旧的小院里飘着劣质墨汁的苦味。
林怀安正趴在摇摇晃晃的木桌前,手里捏着秃了毛的毛笔,眼皮直打架。
突然,“啪”的一声轻响,一个沉甸甸的布包和一份盖着大红官印的文书,落在了他的案头。
林怀安吓了一跳,抬头一看,只见邻居“叶小哥”不知何时已换上了一身干练的青灰布衣,正双手抱臂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。
“叶、叶兄?”
“别抄了。”叶凛扬了扬下巴,示意他看桌上的东西,
“沈爷看了你的文章,赏识你的才华,这是礼部特批的国子监入监文书。包袱里是五十两纹银,给你做进京的盘缠。”
林怀安愣住了。他揉了揉通红的眼睛,颤抖着手拿起那份文书,待看清上面“国子监”三个大字和礼部的鲜红大印时,眼泪“唰”地一下就下来了。
“沈爷……沈爷真乃小生的再生父母!”林怀安激动得语无伦次,好半晌,他才情绪平复,对着叶凛长揖到底:
“叶兄,大恩不言谢!小生这就去退房租、收拾书箱,着手准备北上!这些日子,多谢叶兄照顾!”
叶凛摆了摆手,毫无压力地扯了个谎,
“京城水深,你一个书呆子容易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。刚好我要去京城办事,要不我就当你书童兼护卫,随你一同进京。”
“这怎么使得!叶兄气宇轩昂,怎能屈尊给小生做书童……”
“少废话。”叶凛一把将他从地上拎了起来,动作利落得像拎一只小鸡,
林怀安被迫站直,只觉得领口一紧,整个人几乎贴到了叶凛身前。他这时才发现,眼前这位“叶小哥”虽是粗布麻衣,却难掩其身形挺拔。尤其是那张脸,眉眼生冷,俊俏逼人。
“快去收拾行囊,两日后,去码头登船。沈爷全都打点好了,过时不候。”叶凛松开手,顺势替他拍了拍衣襟上的灰尘。
被叶凛这么近距离看着,林怀安耳根莫名一烫,慌忙后退半步,结巴道,
“叶、叶兄教训的是。小生这就去收拾……”
看着林怀安手忙脚乱的背影,叶凛抱臂靠在门框上,目光幽深。
带着这只毫无心机,又好拿捏的“书呆子”进京,确实是最好的掩护。
……
千里之外,北京城,紫禁城清宁宫。
殿内燃着浓郁的沉香,却掩盖不住空气中那股令人窒息的阴冷。
孙太后手里缓缓拨弄着一串佛珠,跪在阶下的,是金英身边最得力的干儿子——白方。
“三法司那边,金英安置得如何了?”孙太后的声音听不出喜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