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不是他第一次做了,做过之后只要等个几天,林子墨就会活过来的。
最初几天,他是这样想的,没日没夜将林子墨拥在怀里,抚摸他,亲吻他,这样能让他身上短暂地留存下温度。
但是林子墨的身体开始僵硬,因为郑儒固执地认为他没有死,只是陷入沉睡,并不用针对尸体的手段保护他,林子墨烂掉了。
郑儒触碰他变得凹凸不平的肌肤,那块皮肤就黏在郑儒手上了。
他想,哦,林子墨的身体坏掉了,所以他才不愿醒来。
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,郑儒从厨房找出一把剔骨刀,循着他眉心小痣凿出孔洞,他挖啊挖,翻啊翻,找啊找,却找不到那颗储藏在记忆最深处的,该死的红色宝石。
那还能怎么办?那就把我的宝石给你吧,我的兔子。
晚风轻拂面庞,凉凉的,有些紧绷,叫做小狼的约克夏早已跑远,郑儒轻轻触碰面颊,触到一片未来得及风干的泪,才知道自己哭了。
心脏有些痛。
利齿割过手心,刨除血肉,一颗莹绿色泽的宝石,就嵌在手骨正中。
郑儒稍有停顿,但很快,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,利齿叼住它,用力拽出。
【我把宝石给你,你就能活过来了吧。】
翌日清晨,天蒙蒙亮,有人经过这家倒闭已久的玩偶店,看到这名总是在电视上出现的年轻企业家瘫倒在地,送去医院,抢救无效。
两天后,年轻企业家的尸体被切割成无数片。
“天呐,难以置信,数据库对比,这颗心脏属于北美灰狼!”
*
小学三年级之前,最让兰殊骄傲的一件事是他有姐姐,尽管家族给他和姐姐施加过大的压力,但姐姐总能忙里偷闲,带兰殊出去疯玩。
兰殊记得,有天他和姐姐翘了晚课去家附近的公园玩,回来时两人被母亲好一顿数落,父亲回来后更是大发雷霆,说他们是家族之耻。
兰殊兀自垂泪,泪眼朦胧中看到姐姐,却见姐姐朝他做一个鬼脸。
兰殊噗嗤一声笑了,父亲转头一看,正看到姐姐未来得及收回的不端庄的表情。
隔天早上,兰殊从母亲口中得知姐姐被父亲带去了研究所,两天后兰殊才再次看到姐姐,就见姐姐面色苍白,人也瘦了好多。
中午时候兰殊主动去叫姐姐吃饭,姐姐只给房门开出一道小缝,见是兰殊才松下一口气,侧身让他进来。
兰殊看到姐姐锁住房门,满脸神秘,心里也很好奇。
等到姐姐从床下掏出两个手拉手的毛绒玩偶,兰殊哇地惊叹出声:“好漂亮!”
那是一对手拉手的玩偶朋友,一只灰狼,手里抓着一只荧绿色的宝石。一只兔子,眉心有一点鸽子血似的红宝石。
他们被姐姐藏在肮脏的床下,兔子身上却是干干净净的。
姐姐念念有词,说:“我从研究所偷拿回来的,你一个,我一个。”
兰殊看着兔子和灰狼黏在一起的手,说:“可是他们是手拉手的,怎么分呀。”
姐姐若有所思,半响从房间角落找出一把手工剪刀,说:“那就给他们剪开嘛。”
姐姐拿了灰狼,兰殊要了兔子,只是好景不长,晚上父亲回来勒令他们交出玩偶,说研究所的监控清清楚楚记下了姐姐的行踪。
姐姐哭丧着脸交出灰狼,兰殊却抓紧时间回了房间,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兔子眉心的红宝石扯了下来,留作念想。
后来他才知道这两颗红绿宝石叫做缪斯通,是一种非入体式的助眠药物。
再后来,初中毕业,他短暂进入研究所内部,看到父亲他们根据缪斯通的另一种神秘作用,用各种动物器官拼凑出的“人”,说这是医学上的奇迹。
兰殊想吐,下定决心再长大一点就离开这个让他恶心的家。
只是……某天傍晚回到自己打工租下的房子前,一个男人站在那里,阳光的原因吧,他总觉得男人的眼睛微微发着野兽般的幽绿光芒。
他说:“我叫郑儒,来和你谈一笔生意。”
他以姐姐和外甥,以及整个兰家作为要挟,兰殊当即冷笑,不客气地轰走他,可是当天夜里接到姐姐的电话。
她哭着说:“兰殊,又有人上门要账了,他们连旺旺看病的钱都拿走了。”
兰殊披衣起身,冒雨下楼,在肮脏恶臭的污水堆里,找到几小时前被他嗤之以鼻的名片。
此刻的他只余庆幸,想:还好郑儒的名片不是廉价的纸质材料。